獨立的輪盤旋轉
每次旋轉都從零開始。

一次旋轉的結果不會影響下一次。本站所有計算都建立在這項事實上。
獨立的意義
p(第2次旋轉為紅賭注紅押18個紅色號碼的等額賠付注。法文:rouge。閱讀全文 →|第1次旋轉為紅)=p(紅)=18/37。以過往紀錄作為條件,結果毫無改變。熱門號碼迷思熱門號碼近期出現頻率高於預期的號碼。在公平轉輪上,它不預測任何事。閱讀全文 →、冷門號碼迷思冷門號碼許多次旋轉未出現的號碼。在公平轉輪上,這不提供未來旋轉的任何資訊。閱讀全文 →和「該出了」的顏色都只是對過去的描述,不是預測,而且每一種都建立在「輪盤結果並非獨立」這個錯誤主張之上。嚴格而言,任何序列的聯合概率數學概率結果發生的可能性,以0到1或0%到100%表示。一個號碼:1/37 = 2.70%。閱讀全文 →都是單次旋轉概率的乘積,這也是概率一頁的乘法法則得以成立的唯一理由。
「輪盤結果不獨立」為何在物理上是錯的
球設備球沿球道、以反方向擲向轉子的那顆小球。現代球由仿象牙或Teflon製成,直徑18–21 mm。閱讀全文 →由人手射出,速度每次相差可達每秒零點幾米;它繞行的球道,摩擦力隨灰塵和濕度而變;它以由上述一切決定的角度,撞上八個擋板設備擋板斜面上使落下的球散開的金屬障礙物之一。也稱獨木舟、菱形擋板、釘狀擋板。閱讀全文 →之一;它在隔板設備隔板轉輪上兩個口袋之間的金屬隔板。閱讀全文 →之間彈跳,而隔板對每秒1米的球所產生的作用,在技術意義上是混沌的。前一次結果的任何痕跡,都不會留在這些變數之中。轉子設備轉子轉輪中承載口袋的旋轉部分。閱讀全文 →始終是同一個轉子,這是相依性唯一可能藏身之處,而那正是轉輪偏差的問題。
由此可知
每個下注系統都是過去結果的函數。若過去結果不含任何關於下一次旋轉的資訊,這類函數便無法改善下一筆賭注的期望值數學期望值長期而言,每筆賭注的平均結果。所有標準歐式賭注都是注碼的−1/37。閱讀全文 →。這是反駁下注系統的論證的嚴格版本,也解釋了為何策略頁能預先為尚未發明的系統寫好:證明與系統的規則無關。
何時會失效
只有在轉輪有物理偏差,或荷官放球可以預測時才會失效。這些都是實驗室的主題。即使如此,相依的也是物理,而非先前的結果:有偏差的口袋設備口袋轉子上37個有號碼隔間之一。也稱 slot、cup。閱讀全文 →每次旋轉都較容易出現,而不是在它「冷」了一段時間後才較容易出現。過去旋轉的數據會是關於轉輪的證據,這與結果中出現的規律是兩回事。
獨立性是一項假設
只有事件彼此獨立時,概率才可以相乘,而輪盤轉輪是憑物理條件取得這個資格的。其他情況則必須查證。1999年,英國律師Sally Clark被裁定謀殺兩名年幼兒子罪成。一名兒科醫生對陪審團說,像她這樣的家庭發生兩宗嬰兒猝死的概率為7,300萬分之1;這個數字是他把一宗嬰兒猝死的概率8,543分之1平方後得出的。平方的做法,等於把兩宗死亡當成轉輪的兩次旋轉。但兄弟之間共享基因和家庭環境,因此發生一宗嬰兒猝死後,第二宗的可能性遠高於第一宗。Royal Statistical Society在2001年公開指出這一點;2003年,在未經披露的醫學證據曝光後,Clark的定罪在第二次上訴中被撤銷。Hunacek(2025年)用此案講解本頁所依據的規則:只有獨立的事件才可相乘。
獨立性與RNG賭枱
軟件賭枱的每個結果都由經認證的隨機數生成器產生,而該生成器正是針對這項性質接受測試:數以百萬次抽取之間的序列獨立性。動畫轉輪只是裝飾。若RNG賭枱呈現相依性,便無法通過認證;這比任何玩家能做的測試都更嚴格。
問題
無法瞄準某個口袋。若手法極為一致,也許能令球落在某個區段轉輪區段轉輪上連續的一段口袋弧線,不同於投注枱面上的一組號碼。閱讀全文 →的次數高於偶然;請參閱實驗室的荷官特徵。直播工作室會改變放球方式來防止這種情況。
理論上可用於數千次旋轉的偏差分析。對下一次旋轉則毫無用處。
趣味數學
先自己動手試試。每個解答都已摺起,準備好再展開。
在兩次旋轉前下注;若第二個號碼大於第一個,該注按等額派彩。平手輸,0算最低號碼。在歐式轉輪上它的成本是多少?
漫畫點綴

每次旋轉都從零開始。本站每項計算都以此為基礎。
來源
- Feller, W. An Introduction to Probability Theory and Its Applications, Vol. 1.
- Small, M. & Tse, C. K. “Predicting the outcome of roulette.”
- Hunacek, M. Quantitative Literacy Through Games and Gambling.
- Royal Statistical Society. “Statement regarding statistical issues in the Sally Clark case.”